H股ETF基金: 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QDII)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8-23 02:37 点击次数:60
关于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
(QDII)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
作管理办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嘉实恒生
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QDII)基金合同》
(以下简称“《基
金合同》”)等的有关规定,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
基金(QDII)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,现将相
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:
一、基金基本信息
基金名称: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(QDII)
基金简称:嘉实 H 股 50ETF(QDII)
场内简称:H 股 ETF 基金
基金代码:159823
基金运作方式:交易型开放式
基金合同生效日:2020 年 9 月 24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: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
根据《基金合同》的规定,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后,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
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,
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;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,
基金合同终止,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。
截至 2024 年 8 月 8 日,本基金已连续 49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
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,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
约定程序对本基金进行基金财产清算,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。
三、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的相关业务办理情况
若截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日终,本基金出现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
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,则本基金将自 2024 年 8 月 12 日开始停止办理申
购业务且不再恢复,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,且自该日起,本基金停牌直至终
止上市。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请办理基金终止上市等
事宜,具体详见届时发布的终止上市的相关公告。
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,2024 年 8 月 16 日将作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,
自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,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,并终止办理申购、
赎回等业务。自 2024 年 8 月 17 日起,本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、基金托
管费、指数许可使用费。
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将按照《基金合同》的约定正常运作,基金份额
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《基金合同》的约定进行。但如
果发生了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的情形,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《基
金合同》的约定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
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对价。同时,本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,
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情况。
四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
《基金合同》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,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。本基
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,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、赎回、二级市场
交易等业务。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
资产,并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,敬
请投资者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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